| 为了更好、更有效地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宾阳县邹圩镇政府从实际出发,针对本镇辖区内各个矿山石场、渡船渡口、砖厂企业和山塘水库情况制定了一套新的安全检查制度,首次采用现场检查扣分制,并将该制度列入安全生产责任书。
责任书的扣分细则主要内容有:一、邹圩镇政府组织安监、公安、水利、国土等部门组成综合检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山塘水库、矿山、渡船渡口、砖厂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并实行扣分;二、对初次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按标准扣分;三、对没有按规定进行整改和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经第二次检查发现尚存在同样问题及安全隐患的,则加倍扣分;四、凡累计扣分达30分的,由镇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整顿要求;五、凡计扣分达60分的,报县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并建议县安监局或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该项扣分制度将能为邹圩镇对本镇的各个矿山、企业和水库的业主和责任人起到了有效的制约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黄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