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宾阳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工作,目前已确定125名大学新生为资助对象。这批受助对象主要是根据今年春季学期建立的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学生高考录取情况确定的,获助标准为2000元/人,总资助额为25万元,资助的目的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同时,宾阳县还安排25.6万元作为贫困大学新生入学经费,一次性补助贫困大学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地域和距离远近,补助标准分别为:被 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大学新生补助400元/人;被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大学生新生补助500元/人;被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大学新生补助600元/人。(韦琨) |